为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守则如下:
一、实验室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教师在实验前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确认学生能够了解安全使用设备知识后方可进行试验。做到安全试验、文明试验,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各实验室多易燃、易爆、有毒及辐射等有害物品要分类放置,并指定专人保管。
三、爱惜实验仪器,实验仪器进行登记负责制。实验学生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责任规定。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仪器损坏、触电、外伤及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用前用后应认真对仪器进行安全检查。
四、实验室保持通风,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非实验的电炉、加热器等高功率电器。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试验无关的活动。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特别是失火、失盗事故要及时报案,以便迅速处理。
六、严禁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出入实验室,不准随便将实验室钥匙、仪器设备等交学生管理,防止失火失盗事故发生。
七、每次实验课结束后要求学生将废纸篓中的垃圾清理出实验室。
八、离开实验室前必须确保断电、熄灭火源、关窗落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实验前请同学们认真研读以上规定,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操作规范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清洁严重者取消在实验室的实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