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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学院窑房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严肃学生实验操作,做到教学严谨、实验规范、安全有效,特制订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根据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按时进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未经请假不得无故旷缺实验课。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参加实验安全教育与设备操作技术指导,对设备的安全性与技术性有一定的了解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项设备操作。

    三、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要求、目的与步骤,有针对性的选择所需要操作的仪器设备。

    四、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注意环境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引用食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爱护公物。

    四、实验必须在实验教师或技术师指导下安操作规程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现拟定安全防范措施,并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试验。

    五、遵守个相关试验室指定的规章制度。实验时应严肃认真,专心细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和耗材。

    六、注意安全。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自觉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爱护公物,珍惜学习环境,不得擅自拆装设备、移动设备、如有损毁,应按价赔偿。

    七、实验室严禁抽烟、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实验中需用明火的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不用明火的实验室严谨使用明火。如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停止试验,采取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

    八、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应先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进行操作。

    九、试验中不动用与本试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未经同意不得将工具带出实验室。如损坏或丢失仪器、配件、工具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赔偿和其他处理。

    十、实验时间终了,学生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所有仪器和设备,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关好水龙头,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试验完成后,视教学需要和实验指导教师要求,须填写实验报告,学生要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包括分析实验过程、实验结果、问题处理、作品质量等)